丰顺县始建于清乾隆二年(1738年)。当时,两广总督鄂尔达巡视潮州府海阳县丰政都通判府(在今丰良镇)后,上表具奏户部,应请丰政一都,并割嘉应、大埔、揭阳各邻近田粮户口,于通判府城地方开设县治。乾隆三年,准析海阳丰政都一、二、三图,揭阳县蓝田都九图、十图,大埔县清远都白芒社和嘉应州程乡县万安都的径心、环清、建桥三堡等田粮户设置新县。钦定县名丰顺。县署驻丰政都汤田(今丰良镇)。“丰顺”之名,由来已久,据县志载:明崇祯初(1628年)已有丰顺营设置;又据丰良东关坳石刻:清顺治九年(1652年),里人吴六奇立的“金汤巩固”碑中的一方石印,有丰顺吴府4字。建县后,始属广东省巡抚、两广总督潮州府惠潮嘉兵备道。辛亥革命后,属广东省政府潮循道。民国廿五年(1936年)属广东省政府第五行政区督察专署。解放后属兴梅专区专员公署,县治由丰良迁汤坑。1953年属粤东行政公署。1956年属汕头专署。1958年撤销丰顺县,将全县8个公社中汤坑、八乡、丰良、潘田划入揭阳县,大龙华、隍、黄金、潭江划入大埔县。1961年恢复原建制的丰顺县,县城仍驻汤坑镇,属汕头专区。1956年属梅县地区,今属梅州市。地理概况丰顺县地处东经115°30’-116°41’,北纬23°36′-24°13’。位于广东省东部,梅州市南端,东毗潮州,南邻揭阳,西连五华、兴宁,北接梅县、大埔。是梅州市和赣南、闽西地区通往潮汕沿海的必经之地。全县总面积2710平方公里。气候条件丰顺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宜人,山清水秀。县城年平均气温21.4°C,年日照时数1938.8小时,全年无霜期322天。县城平均降雨量为1776.1毫米。
丰顺讨债公司专业清欠各种债务
债务清欠,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索讨逾期债务即债务清欠,叫做债权人本身解决债务清欠。这是债权人自己向债务人交涉、解决债务清欠,讨回被侵利益的解决债务清欠形式。 债务人解决债债务清欠广泛适用于债权主体为公民自然人的债务关系、债务事实不明确的债务关系、债务发生情况变更或债务人失踪的债务关系等等。
杭州债务清欠的合法与非法
杭州债务清欠,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实现债务清欠,实现债务清欠,是保障经济秩序、实现债务清欠,是社会秩序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收账人,即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一原则,以为债权、债权人受法律保护,债权人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是许多人不知不觉中从债权人变成债务人甚至成为铁窗囚犯的重要原因。